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于姝同志(附名单)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31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33-6195268,6195259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附件:周村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2022年度)拟聘用人员名单.pdf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