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石瑶等10名同志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1日至9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962231
高青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33-6965970
附件:高青县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