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李俊臣等5名同志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博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4164117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0533-4110195
受理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20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025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