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落实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帮扶辖区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依据《关于下达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淄人社字〔2026〕25号)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四宝山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范围及招录原则
(一)安置对象范围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及以上、男性55周岁及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以下群体,可纳入本次安置范围:
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及以上、男性50周岁及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
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系统登记连续失业满一年及以上人员。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相关人员信息以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备案信息为准。
其中,单亲家庭报考人员需提供离婚、丧偶相关证明,且实际抚养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连续失业人员以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失业登记时长为准。
(二)招录安置原则
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脱贫及防返贫监测对象,以岗位聘用当期认定状态为准;
公职人员(含退休公职人员)、财政供养及村集体补贴备案村居干部、各类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不得报考;
公职人员、村居干部直系亲属符合报考条件的,须经街道研究同意、区级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聘用,隐瞒亲属关系者一律清退;
同等报考条件下,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成员、45/55周岁以上大龄失业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限制情形
(一)基本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端正;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具备岗位所需基本身体条件与履职能力;
优先面向淄博高新区(含先创区)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况,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年龄、身份类别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安置范围;
已实现单位就业、正常参保、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固定劳动报酬;
灵活就业收入超出当地防返贫监测标准;
自主创业,担任企业、个体户、社会组织法人、股东、高管等;
正在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属于财政供养、备案村居干部、在职及退休公职人员;
曾有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经历;
各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期限已满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正在违纪违法审查阶段;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身心条件无法胜任基础岗位工作;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服务期限
本次共公开招聘18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四宝山街道2026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本次岗位聘用服务周期为1年。
四、完整招聘流程
(一)报名安排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8月27日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对应岗位所属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
3. 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1)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533-2341799(节假日休息),联系人:孙老师;
(2)宝山管理中心宝山片区咨询电话:0533-3987039(节假日休息),联系人:王老师;
(3)宝山管理中心卫固片区咨询电话:0533-3780135(节假日休息),联系人:彭老师;
(4)中埠镇咨询电话:0533-3081376(节假日休息),联系人:王老师;
(5)高端装备中心咨询电话:0533-8100061(节假日休息),联系人:李老师。
4. 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规范填写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特殊类别人员,需额外提供对应资质、关系、婚姻、户籍注销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街道联合各社区对照政策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质核验、能力评估、身体条件核查,同步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
其中低保、残疾人员由街道对接民政、残联部门复核;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长期失业人员以省级就业系统数据为准,审核通过后确定初步拟聘名单。
(三)社区民主评议
社区结合报名人员家庭情况、就业状况、个人综合素质、岗位适配度等,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开展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结果上报街道。
(四)公示与审核
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受理异议举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汇总材料报送区级人社部门。
(五)区级终审聘用
经高新区管委会最终审核确认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六)协议签订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务协议,同步完成系统信息录入备案。
(七)岗前培训
全员开展不少于15课时免费岗前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八)统一上岗
2026年9月30日全员到岗履职,由社区、街道开展日常管理考核。
五、岗位薪酬及保障待遇
本次公益性岗位执行政府统一补贴标准,待遇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阶段淄博高新区岗位待遇标准:
月应发补贴24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政府全额承担企业职工社保单位缴纳部分;
岗位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符合社保补贴延续条件人员,按上级政策严格执行补贴期限管理。
六、岗位退出与动态管理
岗位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出现退出情形即刻解除劳务协议、停发岗位补贴。
(一)正常自然退出
后续实现就业、创业、稳定灵活就业的;
个人自愿申请离岗;
岗位服务期限届满;
无法正常在岗履职;
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其他正常退出情形。
(二)违规清退情形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
顶岗、替岗、未正常提供劳动;
无故长期旷工、拒不服从管理;
工作履职不达标、整改后仍不合格;
在岗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岗位管理细则及其他违规情形。
岗位出现空缺,将按流程及时补录人员。
七、重要须知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在岗全过程,任意环节核查不合格,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所有官方信息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考生需自行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招录工作,确保9月30日全员到岗。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咨询电话:0533-234179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淄博高新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政策如有调整,以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
图片
《四宝山街道2026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淄博高新区2026年新增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四宝山街道2026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明细表》
2026年8月20日